2011年10月18日,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在2011年小额信贷年会暨中国银行业协会(花旗)微型创业奖系列活动上正式发布了《中国小额信贷机构客户保护自律公约》。该公约是参照国际小额信贷客户保护运动的7项原则,并在广泛征求国内小额信贷机构意见基础上形成的。会前已经有60家小额信贷机构承诺签署并执行公约。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女士、扶贫基金会会长段应碧会长、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先生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张芳女士为公约揭牌。
中国小额信贷机构客户保护原则自律公约
中国小额信贷联盟是中国小额信贷领域全国性会员制组织,其宗旨是通过为会员提供服务和支持,提高小额信贷机构的覆盖面和可持续性以及行业的整体能力和水平,为没有充分享受金融服务的群体(特别是贫困和低收入人口)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及其会员机构愿意以负责任的态度向贫困和低收入客户提供可持续的、负责任的金融服务,帮助他们提高创收能力,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联盟及其会员联合倡导中国小额信贷客户保护原则自律公约,承诺自觉遵循以下道德准则和原则。
中国小额信贷机构道德准则:诚信、透明、公平、合理
中国小额信贷机构客户保护原则:
1. 适当的产品原则:小额信贷机构应根据客户需要设计贷款产品和贷款发放渠道,不能损害客户利益。产品与发放渠道的设计应考虑不同客户的特点。
2. 避免客户过度负债原则:小额信贷机构在提供信贷服务时应确保客户有偿还能力且不会出现过度负债的情况。应实施防止客户过度负债的内部管理系统,并积极参与征信体系建设。
3. 信息透明原则:小额信贷机构应使用客户容易理解的方式和语言,与客户进行明确、充分和及时的沟通,让客户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做出决策。尤其要注意有关产品定价、条款与条件方面的信息透明。
4.合理定价原则:小额信贷机构产品的定价、条款与条件应按照客户可负担且机构可持续的方式进行设定。
5.公平公正原则:小额信贷机构应公平公正地对待客户。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应建立有效的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员工在贷款发放和回收过程中的腐败或不当行为。
6.客户资料的隐私性原则:小额信贷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与维护客户的隐私权。客户数据只能在与本机构业务相关或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使用,除非与客户另有约定。
7.客户投诉机制原则:小额信贷机构应制定投诉应对机制,系统收集客户意见,切实解决问题并不断改善产品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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